引言
随着新冠疫情的逐渐控制,各行各业都在逐步恢复生产。在此背景下,济南环保局发布了最新的复工通知,旨在指导企业和个人在复工过程中遵守环保法规,确保生产安全。本文将详细解读济南环保局发布的最新复工通知,包括环保新规和安全防护指南。
一、环保新规
1. 工业废气排放标准
根据济南环保局的要求,复工企业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进行废气排放。具体标准如下:
-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:根据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-1996)执行,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排放限值。
- 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排放标准:根据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GB 27914-2011)执行,VOCs排放浓度不得超过标准限值。
2. 废水排放标准
复工企业需按照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-1996)执行废水排放标准,具体要求如下:
- 化学需氧量(COD):一级排放标准为≤50mg/L,二级排放标准为≤100mg/L。
- 氨氮(NH3-N):一级排放标准为≤15mg/L,二级排放标准为≤30mg/L。
3. 固体废物处理
复工企业需按照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规,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、储存、运输和处理。
二、安全防护指南
1. 个人防护
- 复工人员需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离,勤洗手,减少人员聚集。
- 企业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,确保环境安全。
2. 生产安全
- 复工企业需对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,确保设备安全运行。
- 加强对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储存和管理,防止事故发生。
3. 应急预案
- 复工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,包括火灾、爆炸、中毒等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。
-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,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。
三、总结
济南环保局发布的最新复工通知,旨在指导企业和个人在复工过程中遵守环保法规,确保生产安全。企业和个人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,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。